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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


  当林祖宁能够用拐杖行走时,他就决定拼全力逃出医院。
  他找来同在一所建师事务所工作的范弘恩。范弘恩平常负责景观规划的工作,和他堪称好友。俗话说“一丘之貉”──相同种类的人常会聚在一块儿,还真有点道理──范弘恩也是高瘦的书生型,不过鼻梁上比他多架一副有深度的近视眼镜,风度翩翩,但有点羞涩。他果然够义气,帮林祖宁办了出院手续。
  帐单还是范弘恩先帮林祖宁付清的。林祖宁习惯有多少花多少,两袖清风的日子他已习惯。
  “小范,算我欠你一个人情……等保险下来了我再还给你。”林祖宁颇为尴尬。
  “说什么嘛!朋友就是同舟共济,不急──”范弘恩是哥儿们。
  所以,等林张琼子提着冰糖卤猪脚和八宝粥赴医院探望儿子时,只剩一张空病床。
  她不甘受骗,赶赴林祖宁住处,林祖宁却没有立即回家。
  “我终于可以清清静静的过一天了。”躺在范弘恩的床上,林祖宁如释重负。
  林张琼子精心烹饪的美味固然令人怀念,但排山倒海而来的噪音,使林祖宁甘愿放弃口腹之欲。范弘恩勉强在空乏的冰箱中搜出冬粉、蛋和蘑菇,做了一碗蘑菇蛋冬粉,叫林祖宁吃得感激涕零。
  “你真是个贤慧的男人!”林祖宁说。
  “大家都这么说。”
  “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会煮菜?”
  “雕虫小技而已,”范弘恩不谦虚,“我会做的才多呢!现在只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。”
  “当你老婆的人可有福了。”
  “我也这么觉得,”范弘恩挑挑眉头,“可是人家还不肯嫁给我。”
  “哟!你有对象啦?平常怎么一点端倪也没有?”
  “不是我不说,只是我觉得,跟你这种一身沉浸在爱河里的人讲,你是不会了解的……”
  “算了算了,”林祖宁以叹息打断他的话:“你说旷雨兰哪!她跟别人跑啦!”
  “你知道了?”
  范弘恩的反应叫林祖宁吓了一跳:“你──早知道了?”
  范弘恩点头。
  “怎么没告诉我?”
  “君子成人之美,劝合不劝分也。”
  “算了吧你,连好友都敢骗。反正那样也好,她老早就看不起我了,骂我没出息,没勇气,不积极……喂!你怎么知道的?”
  “因为……”范弘恩端详林祖宁的脸色,确定他不会因这种打击开始摔电灯丢花瓶后才敢说:“她就是跟李建师的侄子在一起!”
  老板的侄子?那个一看就是猎艳高手的李大泯?旷雨兰会挑上那个油头粉面的家伙?怎么可能?
  李大泯在这个庞大的建师事务所中负责广告企划,推过不少成功的案例,深得叔叔青睐。李建师没有儿女,对这个侄儿很看好。
  林祖宁半因自傲半因自卑,打从心眼里瞧不起李大泯这种角色。他觉得李大泯对房屋的硬体毫无贡献,只凭花俏手腕吃饭。而每一次销售案成功,李大凭却忝居首功,好像房子是他吹牛吹出来似的!
  “那个交际男……”
  “生米都煮成熟饭了,你生气也没用,反正人是跑了,跟谁跑还不一样?”
  “不一样!那个浑蛋加三级的王八蛋!他们……喂,他们怎么认识的?”
  “去年那诞节酒会,你是不是带了旷雨兰来参加?”
  那是旷雨兰唯一一次同意与他一同出席的酒会。艳光照人的旷雨兰,黑色貂皮短袍下是一袭紧身黑色天鹅绒短礼服,让所有同事的女友大惊失色。
  那时候林祖宁感觉无比的骄傲。
  每个在场的女人站在聪明又美丽的旷雨兰身旁,像玫瑰花旁边的杂草丛。
  可是……
  “那时候我没瞧出什么异样呀!”林祖宁讪讪地说。
  “你是呆头鹅!”
  “太可恶,我要找他算帐……”
  “喂,这是个讲自由恋爱的时代,旷雨兰又不是你老婆,她有权利决定自己要跟谁走。全公司都知道他们眉来眼去,只有你不知道……现在木已成舟──丢了女朋友已经够惨,你不会想再丢掉工作吧?”
  “难道我真的是一个白痴!我到这几天才知道我活得一败涂地!”
  “好啦,你好好休息。时间可以抚平你的情绪,我有事出去了。”
  “约会?”
  范弘恩神秘又得意的点点头,似乎在嘲笑他的孤家寡人一个。“可能会很晚很晚才回来,你先睡吧,我回来睡沙发就好,不吵你。”
  “哪天带来瞧瞧?”
  “等时机成熟再说……你可不能打我女友的主意──”
  “你以为你的女朋友会是人见人爱的天仙美女呀?”林祖宁说气话:“王八看绿豆,老母猪变貂蝉。”
  “你不用嫉妒,她确实是。”范弘恩话说得很肯定。
  林祖宁摇头三叹。这个男人绝对是在热恋中。上帝总会为热恋中的男人特制一副眼镜,看天地一片美好,前程灿烂光明,连陷阱都变成康庄大道。

         ※        ※         ※

  “醒来,醒来!”
  现在林祖宁连想都不想就可以知道是谁在他身边叫他。
  “对不起,我又吵了你睡觉。”
  她是离魂天使,一成不变的白袍,即使室内无风,长长的黑发也像丝缎在风中飘浮。
  她正卸下背后的一样东西,看起来像一对翅膀,天鹅的双翅,雪白的羽毛犹有阳光的色泽,而这正是子夜一时。
  “去吧!”
  天使轻声说。
  被卸下的翅膀自己轻轻拍动空气,穿过窗帘向月光中远去。好像一只没有头也没有身体的天鹅。
  “又工作了一天,好累呀!”
  她天真无邪的把小小的脸蛋靠在林祖宁的手上。一般暖流从他的手臂传过他的全身。
  那是一种奇妙的舒畅感。林祖宁从前曾经动过盲肠手术──全身被麻醉后醒来时的感觉即类似于此。
  “我到医院找过你,真是的,害我白跑一趟不要紧,还差点吓死另一个病人,我后来才请阿刹利嗅出你的味道跟过来。”
  “他看见你了?你做了什么事?”
  “他没看见我──可是我跟他开玩笑,把他的被单掀起来,拿花瓶里的花去扔他的眼睛,唉呀我实在太莽撞了,否则我的考绩不会年年乙等……”她说。
  林祖宁可以想像那可怜的家伙遇到鬼的惨状。万一她吓到的刚好是一个心脏病病人,铁定害了人家一条命。
  “你这个捣蛋鬼。”
  “我不是鬼,我告诉过你,天使和鬼是不太一样的。”天使没发觉他只是开玩笑,有时她很聪明,有时很憨直。
  “今天你搭计程车来?”
  “你指的是……翅膀?也可以这么说,可是它是免费的。”
  “唉呀!我真健忘,”她起身往窗口去,拉开窗帘,好像在对窗外的月光说话:“阿刹利,你可以走了,谢谢。”
  “谁是阿刹利?”他没有看见任何东西。
  “阿刹利,等等,你愿意让他见你吗?”天使传了他的话。
  忽然间,他看见一样奇怪的东西,在空无一物的黑暗中开始成型,逐渐变成具体……
  一只古铜色的老虎狗,面目凶恶,有三个头。面目凶恶大概是天生的──那只狗正向他表达友善:对他微笑。根据它的面部表情,他可以确知它在微笑。
  “阿刹利是我的好朋友,他帮我嗅出你的味道来,我才能找到你。”
  “你好……谢谢。”
  林祖宁还没跟狗说过话。
  狗跟天使嘀咕几句话,转身耀武扬威似的走了几步,然后飞出房间。它的速度仿佛一把射向远方的箭。
  “他跟我说它不讨厌你,它通常讨厌人类。”
  “哦?这是我的荣幸了。”
  原来天使不一定能发现人的踪迹,他们也得雇用猎犬。
  “这个晚上我不收假。”
  “那陪陪我吧,我的朋友幸福的外出约会,而我这个断了腿的男人在半夜里被你吵醒,你有责任。”他想起他的疑惑“你那天告诉我,曾经遇过我──你能告诉我那一辈子的事吗?”
  “这……”天使好像被考倒了“我……不能透露大多秘密,虽然我查出来你是谁了。”
  她激起他的好奇,林祖宁虽然不是个聪明绝顶的家伙但也不算太笨:“那你可以告诉我你的故事,这不叫露天机吧!”
  天使偏头想了想:“可以,但是你要很有耐心。那是三辈子的事。”
  “你活过三辈子──当人?”
  “是的,我曾经当过三次,从三百年前开始,我犯过两次失误,被判在你们的世界当人;第一次是实习,要懂民间疾苦,那一次最辛苦。”
  “犯错才当人?妈的我就知道,否则最近我不会吃这么多苦头,我想那是天上降下的霉运!”
  林祖宁想起他的种种不幸遭遇。“那我上辈子也是天使吗?”
  天使打量他:“我想你不够资格。”
  她的话语中没有贬低他的意思,所以她的真心诚意严重打击了他的自尊心。
  “你真是杀人不见血──”
  “你的资质,勉强可以一世一世的投胎转世,当鬼大概也还不行,你的灵魂没有鬼的品质……噢!我不该说这么多……”
  “你真的要听我的故事吗?你想猜出你是谁吗?你要知道,即使你猜中了我也不会告诉你……”
  “是与我有关的故事吧?”
  即使无关,他也愿意听。她的头再度枕在他的手上,暖流又传遍他全身,他彷如置身在撒满金色阳光的花园……
  “也许。”天使说。

         ※        ※         ※

  我从第一次实习说起吧!我必须了解自己未来的辖区。
  当我准备踏进命运海之前,我的主人请人给我三朵玫瑰。因为我是他最喜爱的天使。
  他怕我在人间过得不快乐,送我一个临别的礼物。
  那是三百多年前的事了。
  “你是阴性,所以你在人间注定成为一个女人。在人类的这个时代,女人还不会过得太快乐,”他以手试试命运海的水温告诉我:“海流太强,女人的身子薄又轻,容易被暗流怎么吹怎么走。当然,连我也没办法改变它,我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,我们的天上还有无数重天,就跟星球之外还有无穷宇宙一样……”
  “可是我可以给你一个天赋,这样你的任务或许会愉快一些──下了凡以后你会忘记自己是一个天使,但这个天赋会跟你一生。”
  我的面前有一个用云裁出的盒子,里头放了三朵刚从他的花园中剪下的玫瑰花。
  一朵雪白。
  一朵粉红。
  另一朵是浅紫的。
  “它们各代表什么意义?”我问。
  “白色的是智慧,粉红色的是美丽,浅紫色的是财富。人的命运由无数变数决定,现在你只能选择一项固定天赋。”
  我很快就明白他的意思。人的生命由许多条件组成,那是X+Y+Z+……=?的问题,我是得天独厚的,所以我可选择其中之一,让它成为定数,其他则由运气决定──也许好,也许不好。
  完美是不可能的。比玩宾果游戏中奖的机会还少。
  从我被封为天使后,我便贪恋自己的美貌,我常在他的河流里和鱼儿讨论自己的美丽有多少。
  所有的鱼都喜欢靠近我,因为他们说,我是最叫他们动心的一个倒影。
  我舍不得自己的美丽,我决定带着自己的美丽到人间。
  因而我想也没想就挑了粉红色玫瑰花──然后我才喝了甜蜜的忘魂水,跳下滚滚腾腾的命运海……
  我成为江南苏家的女儿。
  从小我就是水云里那个地方最漂亮的女孩子。
  不说话,不笑,不哭,就能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。我的父母抱我上街,总有一群人抢着抱我不肯放手。
  “这娃儿多美,你们怎么生得出来?”他们又赞叹又羡。
  我是父母的第七个女孩。除了大姐二姐外,他们每生一个就送一个,才断奶就给人抱走,因为我的容貌,使我在家待了三个年头,直到下头来了两个弟弟,母亲又大腹便便。
  “够了够了。”
  母亲每次怀孕,都说够了,但从未停止,所以她逐渐变成一个脾气暴躁的女人,也比其他姑姑婶婶老得快。
  她说我们吸光了她的美丽和耐心。
  父亲是个打杂的长工,在黄员外家管鸡舍,他养不起大多孩子。可是孩子像鸡蛋一样快速而规律的从母亲的肚子里滚出来。
  大姐和二姐常带我们到山上拔野菜吃。
  三十岁时我的娘已经在生第十个孩子了。她脸上的皱纹已经和肚皮上的一样多。
  我记得那天是个雷雨夜。父亲从黄员外家偷回一个鸡蛋,大姐把它煮熟了裁成六半,我舔着吃,想好好享受鸡蛋的香味。
  娘的肚子比酿瓜的还圆饱,她忙着用盆盆罐罐接住屋顶罅漏的雨水。
  她看我还在意犹未尽的舔蛋壳,骂了我一声:“女孩子不要贪吃,这么贪吃找不到好婆家,会被人家赶回来……”
  话没说完,她惨叫一声,双手捧住肚子,好像痛得直不起腰来……
  我看见满地的雨水变成红色,血红色愈来愈浓稠……
  我吓坏了,咿咿呀呀叫不出声来。
  娘的身体哗啦一声倒在红色的水泊里。有一个东西在胯下滚动,好像就要迸出来。
  “怎么了?”爹听见娘的惨叫声才赶过来。
  “孩子,孩子……”
  娘说了两声就昏死过去,无声无息。
  “有东西要出来。”我说。
  “快叫邻村李产婆!”爹叫大姐,“去呀,去呀,死丫头!”
  “天在下雨……”大姐的嘴唇一直抖,此时外头传来轰隆一声巨响,啪啦!
  雷声似乎打坏了一棵巨木。
  她咬着牙打着破伞冲出去了。
  那个东西还在动。
  爹解下娘的裤带,他犹豫了一下,叫二姐帮忙。“把头拉出来,春媚!”
  二姐的手在发抖,她才十一岁,什么都不知道。闭着眼睛,拼命想把婴儿拉出来。
  雨继续落了满地,滴滴答答,二姐的手有血也有雨。
  “他,死了。”
  婴儿连着脐带,脐带连着娘。这一端已经青紫,不叫也不哭,不像弟弟们出生时大哭大嚎。
  爹打了孩子几下屁股:“哭呀,哭呀!”
  肉都快打烂了也没声响。
  二姐和我去摇妈。“醒来,娘!醒来,这样躺会着凉。”我说。
  娘没应我。
  我才发现一屋子都是血水,好像铺了一层地毡。
  李产婆心不甘情不愿的赶来时,娘已经走了。“我叫她打了这胎,她不肯。怕是男的。”
  那名死婴是个妹妹。
  “还不是女的,干嘛赔上一条命!”李产婆翻翻孩子,不屑的说。
  她跟爹讨上次来接生的钱,“已经是年底了,债不欠过年!”
  爹把腰弯得很低,不知是悲伤还是歉意,“不欠,不欠……”
  大姐冒雨叫人,伤寒入肺,一病不起。
  果然,不到过年,我就给卖到别人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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