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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多太早


  子女来得太多太早,不但足以毁灭一个女人的美丽,而且足以毁灭一个男人的前途。孔丘先生曰:“三十而立。”一个人不到“而立”之年便结了婚,而又没有办法不生孩子,那简直等于拿刀往自己脖子上猛砍,不把脑袋砍掉,也会砍得鲜血淋淋。我每看到有些青年朋友,才二十二三岁,便急得像发了疯,找一位漂亮的或不漂亮的小姐,吹吹打打入了洞房,便不禁为他担心。两个孩子生下来,他就有天大的本领,恐怕都很难闯出万儿。若干年前,柏杨先生有一位朋友的侄女,还在读高中一年级,就跟同班同学,年龄还比她小一岁的英俊小生恋上了爱,而且不知道怎么搞的,肚子有发达之象,被伯父伯母揍了一顿,哭哭啼啼来向我请教,并把那小子的照片给我看,说二人已海誓山盟。我既不看照片,也不听誓言,便告之曰:“我怀疑你肚子是不是真大。可让你伯母检查一番,如是真的大啦,则马上去打胎,只用请一个星期病假,就说害了重伤风,再不然说害了流行性感冒,谁都不会疑心。”她失望曰:“他爱我呀。”我曰:“现在他爱你,可是将来他会恨你,你和孩子埋葬了他。”该侄女一听我言出无状,显然问道于盲,乃悻悻而去。后来二人如愿以偿地结了婚,并且连生三个孩子。那小子才二十三岁,自己还不太懂事,便做了三个孩子的爸爸。勉强高中毕业之后,不得不找一分差事,狼狈糊口。有一年参加联考,考取大专,无法入学。其长官对他很是器重,要送他出国进修,他不能抛下妻子儿女,也只好干瞪眼。但他的怨气却大得像一门冲天炮,结果是天天打孩子,打得性起,连当初碰一根汗毛都舍不得的娇妻,也一并开揍。于是女的来哭曰她后悔,男的也来号曰他也后悔。呜呼,男人好像板车夫,板车上多坐一个娇滴滴的妻子没啥关系,如果坐的是黄脸婆和一个、二个、三个以至若干个儿女,甚至还要坐上丈人、丈母娘、小姨、大姨,小舅、大舅、表姨舅等等,他便拉不动,非口吐鲜血倒地而死不可。无论男方女方,婚前不想到孩子问题,婚后又没有计划去生儿育女,有悲惨镜头可看的。不服气的青年朋友,尽管横冲直撞可也。
  然而子女也有其意想不到之妙,那就是可使家庭稳固。做父亲的有机会远走高飞而不能远走高飞,在他本人固然很是窝囊,但在家庭的立场,却因之而安如泰山,假如没有入骨的亲情拖住他的脚,他早奔他的前程去啦。尤其是到了父母患上七年之痒,或十三年之痒,互相看着不顺眼,恨不得对方忽然患个什么脑充血之类的奇症暴亡,使他们不暗下毒手,不闹离婚者,只靠子女。我有一位朋友,和他的太太有不共戴天之仇,一提起那婆娘便咬牙切齿,痛苦万状,有一次气得头昏眼花,连十字路口的红灯都没有看清楚,几乎被汽车撞死,可是他不肯离婚,他曰:“我不忍见三个孩子痛苦。”呜呼,孩子真是魔术,不善生不善养,是定时炸弹;善生善养,又活像万能胶。
  不良少年是工业社会的副产品,工业越发达,不良少年的现象越严重,中国不过才刚开了一点头,伟大演出还在后面,可是中国同胞已受不了矣。某大官之子仅持枪抢劫了一次,闻者便大摇其头,如果看见美国不良少年横行的气焰,恐怕非把头摇掉不可。盖洋人之国,大人们固然凶猛,发明洋枪洋炮,所向无敌,便是他们的孩子,也有不同,不良起来,岂止小抢而已,简直大抢特抢,轰轰烈烈——或者坐着自备的或偷来的汽车,手执冲锋枪,击毙警卫,恐吓行员,运走一大捆一大捆钞票;或者是找一个漂亮而倒霉的女郎,轮奸后肢解而埋葬之。中国不良少年和他们比起来,简直小巫见大巫,羞都要羞死,台北的一些不良少年干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玩意,不足挂牙。
  不过美国不良少年和中国不良少年不同。美国的不良少年是工业社会的产物,天然的也;中国不良少年是特权社会的产物,完完全全是人为的现象。美国不良少年的“不良寿命”不会太长,一旦犯法,准吃官司,一旦到了就业年龄,找一份职业,就被纳入钢铁一般职工组织之中,想“不良”也不良不起来,毛病往往不治自愈。而中国则不然,犯了法不见得吃官司,而且其父的官越高,该尊贵的儿子女儿便是搞出来再大的乱子,都会平安无事。而中国又没有职工一类的组织,他会一直不良到底,谁都管不了他,遗祸就无穷无尽。
  世界上没有一个孩子是天生的太保太妹,也没有一个孩子愿意去做太保太妹,他们之所以搞得一塌糊涂,父母不得辞其责焉。我有一个朋友往某官崽之家应征家庭教师,该官崽表面上倒还尊师重道,临走时硬要送到门口,正推让间,只听“砰”的一声,一粒石子击中他的后脑,起了一个大包,痛得双泪齐流,原来是他的学生表演弹弓,给他的见面礼。该官崽当时就向其子大喝曰:“这成什么话,怎么连老师都敢打?还不快去洗手,看两只狗爪脏死啦。”这是一例。还有一位朋友的太太,也在某官崽家当家庭教师,孩子活泼得出奇,经常把尿撒到她高跟鞋里,父母好像没有看见,而且把她这个老师当成阿巴桑,有客人来,呼她端茶;送煤的来,呼她看秤;该官崽早上高卧床上,呼她坐在床前读报。有一天她的学生放了一架捕鼠机在床底下,骗老师曰,他的铅笔滑进去,请她代为摸出。一摸之下,正中机关,打得她五指红肿,三个星期都没有消下去。老母听见她的悲叫,不但没有揍她的儿子,还说他聪明伶俐,有脑筋哩,这又是一例。
  有一个故事,人人皆知,但为了帮助我们的研究,不妨炒炒冷饭:某江洋大盗伏法时,法官问他有无最后要求,他说要吃他母亲的奶。老母在法场外早已哭成泪人一样,听说儿子要吃奶,当然照办,想不到她儿子在吃时把她的乳房一口咬掉,该大盗曰:“我小时候偷人家东西,她如果管我教我,而不鼓励我,何致今日?”看了这个故事,责任何在,明显得很,盖天下只有不良父母,没有不良少年。凡是不良少年,无论是太保焉或太妹焉,考察家庭情形,父母之中,至少有一个是不可救药的鸭子屎,或者两个全是鸭子屎。我敢和你打赌,如果不良少年的父母竟都是贤明的,我输一块钱。
  报上常有不良少年犯案后,其父母大生其气的消息,有的记者先生还替老两口打抱不平,说爸爸既有道德又有学问,而母亲更是一个典型的主妇,怎会生出如此逆子?呜呼,对于这种不知“人”有相当差别,毁灭一个胎儿是堕胎罪,毁灭一个婴儿则成了杀人罪矣。但这不在我们讨论之列,我们讨论的是,圣崽们似乎都是如此的恶毒,看不得别人好,对消除祸患于无形的任何举动,都拼命反对,硬是要等别人生一个畸形婴儿,他才快乐非凡——真正地内心快乐非凡,可不是表面快乐非凡。那个畸形婴儿生下来,或三只眼,或其耳朵生在鼻子的位置,如果生下便断了气,也就算罢,如果他如此这般活下来,我想用不着一块钱打赌,恐怕没人相信他会有幸福的日子,他的归宿恐怕不是自杀,就是杀人。目睹别人身受痛苦,圣崽们才眉开眼笑。
  反对堕胎比反对节育,更振振有词,且有法律为其后看。前些时不是有一位女医师为某名女人堕胎,被判了徒刑乎?再加上美国的例子,好像堕胎是现代文明所不许,那才是真正活见了鬼。如果现代文明是建筑在这一点上,瑞典就成了野人国啦。禁止堕胎乃人性的逆流,和古中国女人的缠小脚文明一样,是一种积非成是的邪劲,只为了取悦某种堕落心灵,而不惜使他人遭受惨重牺牲。这种文明,乃没有灵性的文明,标准的圣崽文明。
  世界上最倒媚的动物是私生子。假如把贵阁下身分证上的“父亲”一栏,改成“不详”,恐怕你非动老拳不可,如果事实上竟真的如此,那就更活不下去。以柏杨先生为例,幸而有父不误,如果我是一个私生子,父亲既不详矣,祖父、曾祖父更详不起来,这种羞辱,实在有点难受,不但我难受,便是儿女孙儿女,他们也要难受。呜呼,对一个私生子而言,恐怕巴不得当初没有出生。而一个女孩子,未婚怀孕,其悲惨的程度比游泳时抽了筋还要糟。曾看到一则小幽默,医生向一位妙龄女郎曰:“太太,我报告你一个好消息。”女郎曰:“我还没结婚哩!”医生曰:“那么,小姐,我报告你一个坏消息。”该医生一矢中的,那种消息,真是可怖。
  圣崽们反对堕胎的主要借口,似乎是要大卫其古老的“道”,如果人人可以随便把孩子打掉,男女关系岂不更滥?前面举的美国夫妇一例,表面上看来反对堕胎的力量大矣,其实他们争取的只是合法的堕胎。只是堕胎,不要说在美国,便是在中国,刮一次子宫大洋三百元,哪一个少妇不知道?即令不知道,到时候也自然找到所在,由男友,由母亲,或由丈夫,陪同前往,小者刮之,大者割之,如果凡是堕胎的一定犯法,奉劝你不妨打听一下,恐怕一半以上中国的少妇都要坐牢。
  柏杨先生誓死都赞成堕胎,盖堕胎如不合法化,使得一些年轻的男女,发急乱钻,万一钻到蒙古大夫之手,胡搞一下,遗害终身,不但不人道,也无此必要。如果说不准堕胎便可严肃男女关系,那真是大风里吃炒面,亏得他张口。低级者,欲火可以焚身;高级者,爱情可以牺牲一切。皇后都敢跟人通寻,她不知道事发后连老命都要送掉?但该干的照样干,准不准堕胎,谁顾得那么远?不准堕胎徒增加悲剧,不能消灭丑剧。我有一个朋友,颇有点影响力之官也,他反对堕胎最力,有一次和我抬杠,抬到激烈之处,地头蛇气质冒了出来,挑其三角眼曰:“不管你怎么说,我对这种伤风败俗的行动,誓死反对。”我曰:“老哥息怒,容我一言,如果你那位正在大学堂的女儿被一个身染杨梅大疮的流氓强奸成孕,你教她堕胎乎?抑非教她硬生生地生下来养之乎?”他气得张口结舌,半天才想了一句话曰:“你举的例子不合实际。”我曰:“要不要我雇个流氓给你露一手,你才有答案?”他大怒而去。
  无条件地一味反对堕胎,像美国那样,即令他们船再坚炮再利,而且发明了原子之弹,我也不服气。
  我们认为那些碰上困难的母亲,有天赋堕胎之权,不允许被人剥夺。可能有些人大吃一惊,其吃惊模样如同一个可怜的老处女在大庭广众之下,看见了一只老鼠一样——大声尖叫之后,假装昏倒,而示其娇弱,并博取他人的怜爱。首先注意的是,堕胎必须合法才能减轻罪恶,否则只有使人性一天比一天更为堕落。美国那对夫妇不是不能堕胎,而是他们要政府承认合法的堕胎,这种奋斗精神,便值得获美国国会奖章。即以台北而论,哪个穿高跟鞋的不知道堕胎之处?偏偏那却是犯法的,蒙上一层薄纸,逼得人鬼小祟祟,摸摸索索,何必多此一番虚伪哉?
  前些时看了一部电影,是西班牙片,片名已忘之矣,主题是反对堕胎的。一个未出嫁的妈妈要求堕胎,医生不许,而且宣称他自己也是私生子。接着倒而叙之,他的母亲乃一位未出嫁的妈妈,孕了他后,虽受万般责难,硬是不肯堕胎,后来把他生下,由黑人嬷嬷抱到外埠抚养,一直养到十四五岁。那时老母已进了修道院,偶尔相会,一家终获团聚,而现在他阁下身为万人敬重的医生,有漂亮之妻,又有可爱之子,不亦乐乎?那位大肚子小姐听他的劝告后,欣然地去生她的私生子矣。
  该片小节目已记不清,故事大意如此,天下反对堕胎的理论精华,都集中在上面。我想那个医生真有点运气,但他一个人有运气,不能以例其余地肯定其他私生子都有运气,他的私生父亲幸亏是个健康的道德之士,假如那家伙有梅毒而患麻风,生他时淋菌入眼,恐怕他这位私生子便不能在那里发表言论。假如他生下后没有那位好心肠的黑人嬷嬷,把他养育十四五年之久,或者他竟是一个女孩子,所托非人,把她当养女卖掉,恐怕他这位私生子也不能在那里发表言论。假如他的母亲不是那么有钱,而穷得跟柏杨先生一样,无法供养他读书。不得不掏阴沟拣面包皮维生,恐怕他这位私生子也不能在那里发表言论。
  然而,即使如此,不堕胎所付的代价也使人战栗,那个一时不慎的少女不得不以女尼度其余生。如果当初她便堕胎,岂不赐给她终身幸福?胎儿尚未出生,亲子之情尚淡,只要生理上没有损伤,心理上不致有太大损伤。不此之图,硬生生逼得她去冒险,真不知是何居心。如果只为了报复她的不贞,然则孩子何罪,定要生下他?
  维持家庭的和平繁荣,节育和堕胎,为不可或缺的两个巨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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