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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火车停住好一刻了。因为想得大专心,他也没注意停的是什么站。当他发现挂在站台上的大牌子上的字,赫然是海德堡时,已是列车停留的最后几秒钟。
  他连思索也来不及,急忙披上甲克,拖着行李,仓仓惶惶的下了车。刚下得车,那长长的一大串车厢,就往前移动了,转瞬之间,便没了踪影。
  他背起背囊,提着袋子,慢慢的出了车站,心中可就在问自己:“我神神经经的下车来做什么呀?寻旧、访友、还是要想法子借几个钱?”
  他回答不出,仿佛这三项全不是目的;又仿佛三项各占一点成分。说寻旧,十年前他是海德堡的学生,这附近的山山水水,何处没有他的足迹?;日是有资格寻的。
  访友?他在这里曾有过比朋友更亲密的人,当然也有过朋友,可是从离去后就没通过消息,谁知他们还在不在此地?还记不记得他这个人?
  借钱?他下意识的摸摸裤子后袋里的五十七块二毛五分马克,觉得是有借几个钱的必要。否则就算住最小的旅馆的话,也只能维持一天的生活。
  问题是何处有他的朋友?谁会借钱给他?一个极力要把所有的“旧”都埋葬的人,何必又来寻什么旧?
  他真有点后悔:不该下车来的。
  他意兴索然的,晃晃荡荡的蹭到站门外,立在人行道的靠边处,望着与车站平行、直通城中心的柏根海默大道。
  这条路是他昔日走过不知多少次,再熟悉也没有的了。
  附近多了几幢新型的高楼,路面重新翻修过了吧?像是加宽了一些。马路两边的大片迎春花树,以前是没有的。十年,倒是好长的一串岁月呢!完全没变的,是他头顶的那片天空,那片蓝蔚菌的、静谧中透着一分凄美的、海德堡的黄昏前特有的天空。
  他在鼻息中发出一声隐约的喟叹,眼光却贪婪的在四周的景物上活动。观望了好一阵,他的轮廓深刻、五官细致的面孔上,终于现出了柔和的表情,连那双永远带着冷漠神气的眼眸,也露出了感动的光芒。
  他盘算着:管它去,就在海德堡转上这么一个圈,能赶上夜车去巴黎,就一夜坐了去。赶脱了,就将乘下的那几个钱,找家小旅馆住上一宿,明天再上路。
  主意已定,他便背稳一背囊,提起地上的手提旅行袋,迈开大步,朝俾斯麦广场的方向前进。
  早春三月,气温还没脱去那层清寒,树林里僵站了一冬的核桃树和栗子树,正在发技发叶,排得整整齐齐操兵式挺直的树干,还无力挡住北方来的冷风。在这样夕阳落尽黄昏欲来的时刻,那股风就越过正在泛绿的山岗,吹到行人的身上、头上、脸上。
  他那件相当老旧的草绿色咋叽布风雨两用甲克,曾像共患难的伴侣般陪他走南闯北,行遍大半个世界,给他温暖,为他挡风速雨。但此刻,它可显得不太中用了。习习的冷风,从领口、袖口、以及纤维的缝隙间,肆意的往里灌,使他风凉得像一个打足了气的风箱,每个毛孔都在冒风。
  他缩缩肩膀,继续往前走。
  前面是霍普特大街,他做学生时几乎每天都要走上两次三次,最熟悉不过的地方。
  他边走边看,仔细得连任何一个行人,任何一个小商店的招牌都不曾放过。
  霍普特大街不单是海德堡的主要大街,甚至也是惟一的一条称得上繁华的街道,从南到北,贯穿了大半个海德堡城。街形回曲狭长,两旁全是大大小小的店铺,包括卖文具、图书、皮货、化妆品、毛线、女人时装、日常用品,各式各样新开的或有百年以上历史的老店。布置得美丽别致的橱窗是这条街上的花朵,常常吸引得行人要停住脚步,站在它前面,怀着欣悦的心情品评、欣赏。
  这是不许汽车通行的地带,人们走起来可以百无禁忌的自由。那些穿着半长大甲克、瘦腿牛仔裤的各色学生——白色、黑色、混杂色,和黄色皮肤的学生们,有的匆匆而过,有的逍遥漫步,有的眉宇间透着快乐,有的眼光中现着茫然。有男、有女、有美军驻德人员的眷属——海德堡是美军总部所在地。有外国游客——海德堡不大,名气可不小,是观光游览区,“不要把心失落在海德堡啊!”人们会以戏谑又似激赏的口吻,彼此以这句话来打趣。
  是啊!海德堡的浪漫与优雅,古色古香的建筑,浓郁的书卷气氛,和一份特有的出尘脱俗,任谁也难以无动于衷,特别是那些每天在那几幢分散在霍普特大街上,灰沉沉的老旧大学校舍里,进进出出的学生们,青春时期几年最好的时光在此消磨了。这几年往往成为他们日后最甜美的回忆,也许够咀嚼一生的。白发的老先生跟他的儿孙聊起来:“啊!海德堡,我年轻时候在那里做学生,那个大学是欧洲最古老的,创建于十四世纪,在那里我曾经……”
  海德堡便是这样一个属于年轻人,一草一木都带着浪漫色彩的地方。
  十多年前,他初次来到海德堡的时候,也是个道道地地的年轻人,从心里到外表都年轻得很,世界在他眼睛里美得像似五彩缤纷的发光体,充满了光明和希望。那时候他叫刘慰祖,是海德堡大学经济系的研究生,如今他又来了,却不那么年轻了,他眼中的世界也变了,名字改成了刘浪,职业吗?说得好听一点是流浪的画家,说得难听一点,真实一点,就是个没有职业的流浪汉。
  不来海德堡,他还看不出其间的距离有多远?变化有多大?人来了,才清清楚楚的看到,在海德堡的那段日子,已遥远得属于另一个世纪了。
  与台北给他的感觉一样,也与他所走过的任何城市给他的感觉一样,那个感觉是:他这个人完全不属于这个地方,他对这里是个陌生人,完完全全的陌生人。
  想到这儿,刚下车时那点温柔得类似怀旧的心情,便潮水般的往下退。
  “这地方是不认识刘浪其人的,鬼知道我来做什么?谁是我的朋友?我有什么旧可寻?”他想着就停止前行,打算要掉转头回车站了。
  背上的包袱太重,坠得他颈子后面的大筋隐隐作痛,手上的提袋里全是画具,份量也不轻。他想实在应该找个地方把它们放下来歇歇脚,喝点什么再上路。
  他进了一家名叫“学生王子”的啤酒馆。这家小酒馆对他可不是陌生的地方,以前念书时常常来的,有时候和几个同学来打扑克牌,有时来和王宏俊他们谈天说地的乱盖。那时他的酒量有限,连喝啤酒都嫌不够格,每次连半公升都喝不完,惹得同学们常取笑他,说他是弱不禁风的“公子”,不像他们大碗酒大块肉的来得豪放。
  酒馆里人不多,他挑了个角落里的位子坐下,把背囊和提袋放在旁边的椅子上。
  这是他的老位子。当年每次来,只要这个位子没被人占去,他便一定坐在这里。他喜欢这个位子,总觉得躲在角落里要比别处安全一点似的。
  “请问,要多少?”酒保过来问。他酒桶般的胖肚子上札着白布大围裙,红彤彤的一张酒糟脸看着挺和善。
  “来一公升吧!”他说。
  “一公升——”那酒保提高了声音,两只眼珠在他脸上扫来扫去。“你不是刘慰祖刘先生吗?那时候总来的,跟王宏俊王先生,郭新治郭先生,还有几个什么先生。你们不是来打扑克就是来闲聊。你记不得我啦?刘先生。”他指指自己的酒糟鼻子,一张胖脸笑得挤成一团。
  “啊——”他不由得叫起来。“可不是,那时候我们每次来都是你招呼,你叫?——”
  “我叫克劳斯,在这酒馆做二十年了。那时候我的肚子跟你一样,也是平平扁扁的,现在可不行啦!鼓得像只大皮球。你看,卖啤酒的喝啤酒可不是顶方便的吗?嘻嘻,刘先生,咱们是老相识了,这第一杯我来请你。你要多少?半公升?我记得你总是要半公升的。”克劳斯热情的说。
  “哈,克劳斯先生,我渴极了,起码得一公升。”
  “一公升?”克劳斯把食指和拇指比了个圆圈在嘴上吹了一下。“嘘,进步了。”他端了一公升的一个透明大玻璃杯来。“这么多年你到哪去啦?后来王先生、郭先生他们来,我就问:‘你们的那位刘公子呢?可不是跟哪个姑娘私奔了吧?’嘻嘻,我真以为你跟人跑了,那时候真是风度翩翩一表人才,听说有的是小姐喜欢你嘛!”克劳斯说够了笑话,把酒糟脸放正经了道:“可是他们说你失踪了,不知哪里去了?说他们也找不着你呢?暧!你怎么变成了这个神情啊?这可不大像公子了呢?你是到南极或是北极探险了吗?你倒是从哪里来呀?”
  他默默的大口喝啤酒,对克劳斯的话并不回答。心里的感觉却是异样的,想:“可真怪了,居然这个克劳斯还记得我,认识得我……”
  “暧,真的,你从哪里来?不是越狱出来的吧?”克劳斯又开起玩笑,笑得呵呵的。
  “我从地球上来。”他嘲弄的说。
  “从地球上来?那好极了,咱们是从一个地方来的。”克劳斯像很多西方人一样的有分寸,见他不肯说从哪里来,就不再追问。正好这时进来一堆顾客,克劳斯便说:“你慢慢喝,我得去招呼客人。”
  “喂喂,克劳斯先生,我要走了。只快快的问你一句话,王宏俊先生还在这里吗?”
  “在,在,还住在老地方,他现在是王大夫,全海德堡没有一个人不认识他……”因为那堆客人比着手势叫他去,克劳斯把话说了一半就忙着去倒酒。
  从“学生王子”出来,他便沿着霍普特大街往前走。黄昏来临之前,正是这一带最热闹的时候。窄窄长长的一条街,来来往往的行人,有的三五成群,有的单独而行,也有那互搂着腰,挤在一处蹒蹒跚跚慢慢漫步的年轻情侣。在来往的人群中,偶尔会有几个东方面孔经过。从那些东方面孔的五官、肤色、及他们的气质和表情上,他自信能很正确的断定谁从哪里来?其中有几个,他差不多敢打赌他们是从台湾来的。
  走遍世界,这个模样的中国青年他看得多了;穿着整齐,走路的姿态相当的“帅”,表情上充满自信与恰然自得,好像前面有什么光明的大好前程在等待着,活得生气勃勃。他不禁想起自己在这个年纪的时候,也曾生气勃勃过,快乐过,真心真意的爱过。然而,他的天地在一瞬间崩溃了。……那时他是“傻快乐”,傻快乐的世界是不堪一击的。
  “老王今天还在做傻快乐吗?”他对这个问题无限好奇,竟觉得非立刻见到王宏俊,看看真相不可了。
  那时他初到海德堡,要找住处,担任同学会会长的王宏俊就把他介绍给房主人贝克先生,分租了楼顶上一间八尺见方的屋子。王宏俊的房子在他对面,面积的大小和租金都是他那间屋子的一半。
  贝克先生是海德堡本城成功的商人,拥有两家药房和数幢房屋,贝克太太是个脸上永远挂着敷衍的笑容的那种妇人。他们的两个女儿,大的叫伊丽莎白,小的叫卡蒂亚,当时都是高中生。伊丽莎白动不动就来缠他,叫他陪她去参加同学家开的舞会,他始终没肯答应做她的舞伴,没答应的原因,倒不是因为顾忌什么,而是因为伊丽莎白的个子太高,比他还高上一公分。而那时的刘慰祖不是今天的刘浪,还没看破社会上那些虚伪的礼仪是如何的可笑,非常注重外表的观瞻,和一个比自己高上一截的女孩子跳舞,该是多么不美观?何况伊丽莎白的面孔又不引人,脸上皮肤的毛孔粗大,汗毛又重,他可不愿意让人误以为她是他的女朋友。所以他总是用各种托词,推三阻四的推掉。
  王宏俊那个人,矮矮的个子,结结实实的骨架,一张脸黑里透红,令人怀疑他是刚到高山上滑过雪。王宏俊十分用功,功课却不是最好。在他的眼光中看来,王宏俊无论外表和内在都不是很惊人,他简直不懂王宏俊为什么永远过得那么满意,他差不多认为那个人缺少性格。
  他不肯陪伊丽莎白去跳舞,王宏俊就自告奋勇要陪她去,当伊丽莎白翘着嘴唇不领情的说:“才不要你陪,你比我差不多矮大半个头,跳在一起多难看。”那时候,他也不生气,还笑眯眯的说:“舞跳得好就行,个子高矮有什么关系?”
  王宏俊和房东老夫妇处得极好,周末空闲时常常自动帮忙整理院子或修理家庭用具。到后来,房东连房钱也不好意思收了。免了房租开支,对王宏俊的经济压力减轻不少。王宏俊无经济来源,也无奖学金,闹穷闹得厉害,他曾多次借钱给王宏俊,而且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索还。王宏俊那样的人不是他顶看得起的,但两人之间有些真正的友谊是实情。虽然十年来没有通过音讯,他觉得还是可以闯了去看看他,甚至伸手跟他借几个钱也不为过。
  让他猜不透的是,王宏使已经是医生了,收入不会很少,为什么还在做贝克家的房客,而不去租一间独立的公寓?他判断还是老原因——省钱,王宏俊的节省和刻苦自己,在同学间是出了名的。
  他走着想着,一抬头,贝克家那幢尖顶、白墙、绿色的百叶窗,被成群的大树半遮着的古典式房子,已经遥遥在望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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