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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生尤物


  圣人曰:“人之异于禽兽者,几希。”这“几希”到底是啥,言人人殊,大学问家对此解释甚多,汇集起来可为一火车书。有人说其差别在于“火”,人类知道用工具,像造个汽车坐坐,禽兽则不知焉,只好仍用四个蹄子乱跑。又有人说其差别在于“言语”,人类会“哇啦哇啦”讲话,或谈情,或造谣,很是热闹(试想,一个人类不会讲话的世界,将是啥模样哉?)禽兽却只会嚎,什么话都讲不出来,谈情靠磨鼻子,造谣则根本不可能也。
  这类说法,太多太多,三天三夜也说不完,皆有其真理在焉。于是,柏杨先生再加上一条曰:其差别在于“爱美”。人类爱美,禽兽则不然。这一点“几希”,非常重要,不信的话,谁见过哪一只公鸡非闹着要做一套全毛料西装不可?又哪一只母鸡非闹着要买一件貂皮大衣不可乎耶?爱美似乎是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的重要特质之一,而以女人尤为甚,连我们这个讲道德说仁义的国度,从前口头上硬是不敢谈女人,不敢谈美,现在也败下阵来,大谈女人,大谈美了矣。一个中国女孩子在英国伦敦当选为第二名世界小姐,使全世界中国人和华裔外国人,对英国人的观感,都为之一变,这真是五千年传统文化中所没有的。无怪有些年高德劭、道貌岸然的圣崽们龇牙,盖他们善于偷偷摸摸,鬼鬼崇崇;一旦成了艺术,便受不住。
  其实一个“世界小姐”根本算不了啥,想当年特洛伊城之战。打了个天昏地暗,血流成河,那一战乃人类历史上唯一可赞的一战,盖所有的大战。人们往往不知道到底为了啥,政治领袖和军事领袖总是把真正的目的隐藏在背后,嘴巴猛喊为了正义,为了救国,弄得战死的人见了阎工爷都不好报到。只有特洛伊城之战,人们心里明白——硬是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。
  漂亮女人,可以把男人的魂都勾走,元微之先生称这种漂亮女人为“尤物”,而评之曰:“大凡天之所命,尤物也。不妖于身,必妖于人。”使崔氏子(崔莺莺小姐)遇合高贵,乘龙娇,不为云为雨,则为蚊为龙,吾不知其所变化矣。昔殷之辛,周之幽,百万之国,其势甚厚,然而以一女子败之,溃其众,屠其身,至今为天下谬笑”元微之先生这家伙对天仙化人的崔小姐始乱终弃,还振振有词,这种恶棍嘴脸,教人恨不得头往南墙上撞。但在另一个角度里,他阁下这一段话,却有其道理,盖一个女人如果太漂亮,那简直是不得了,如果再遇上有元微之先生这种毛病的人,那就简直是更不得了也。
  爱美是人类的天性,尤其是女人的天性,连老天爷都束手无策。但首当其冲的,似乎不是她们的玉貌,而是她们的玉脚。其中学问,研究起来,深奥难测。盖谈到女人的脚,中国女人可以说倒了天下最大之霉。中国人最喜欢吹五千年传统文化,跟一个破落户爱吹他八代老祖宗当过宰相一样,谁听说过破落户吹他八代老祖宗有羊癫风乎?是以对于女人缠小脚一事,中国人吹五千年传统文化时,从不去碰,偶尔一碰,也汗流泱背,恼羞成怒。偏偏英格丽.褒曼女士演的《六福客栈》里,亮出小脚镜头,这一揭疮疤,揭得大人先生受不住。先是拒绝在台湾拍,继是拒绝在台湾演,结果啥也没有用,只好来个阿Q,剪了几个镜头。呜呼,该片在洋大人国演时,小脚已暴露了个够,而在台湾演时去掉它,不是掩耳盗铃是啥哉?现柏先生早已看得头昏脑涨,便是再在银幕上多看几眼,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也。
  每一想到女人小脚,我就觉得中国人实在有点异禀。一个画家朋友曾告诉我曰:中国人思想飘逸,洋大人思想实用。君不见东、西神仙不同之点乎?土神仙腾云驾雾,洋神仙则笨得多矣,必须在背后生上两个翅膀。实在说,那两个翅膀生得实在别扭:第一、睡觉不舒服。第二、飞得久啦,岂不太累?土神仙腾云驾雾,就惬意非常,想到哪里便到哪里,不出门则和常人一样地可以大玩特玩。
  我想论神仙中国占优,但论到女人的玉脚,则洋人占优。为了爱美,首先在女人脚上打主意,中外华洋,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。只是中国却想不出一点高级的办法,竟把光致致的双足缠得稀烂,不但肉烂,而且骨烂,不但骨烂,而且还跟有些大家伙的训词一样,臭而不可闻也。
  柏杨先生认为中国人有点异禀,与爱不爱国无关,务请王孙公子们勿气,我说的有点异禀,乃是指缠小脚而言,在这方面,洋大人比较高明。我们发明了高跟之鞋,真是令人脱帽,虽然高跟鞋同样有它的毛病,像挤出鸡眼,磨出老茧之类,但总比缠脚有学问。而且回到家中,穿上拖鞋,也可舒散舒散,轻松一阵。故曰:“高跟是有期徒刑,因它仍有自由的一日。缠脚是无期徒刑,永远在痛苦之中。”
  高跟鞋的妙处是使女人双乳猛挺,盖不猛挺不行,不猛挺则非摔筋斗不可。一旦挺出,直指臭男人双目。这非关猥亵,女人们的目的就是如此,臭男人们的希望也是如此。你不如此,女人说你木头,同类说你木瓜也,而小脚则达不到此目的焉。试看哪个老太太走路,不时八字斜拧,百美全失乎?
  女人穿高跟鞋,风度翩翩,走起路来“登登登登”作响,能把臭男人的心都敲碎。迄今为止,男人有橡胶底鞋,而女人一直没有,恐怕有其心理作用在焉。哪个漂亮女人昂然而过时,不想惹人多看几眼,而宁愿默默无闻耶?
  但在脚的美化上,中国人的脑筋似乎有点僵硬,尤其是在高跟鞋上,中国人更不可原谅。古时女人穿的是木履,为了漂亮变花样时,不是高其跟,而是脚尖脚跟一齐高。看一看日本人的木履便可恍然大悟,盖前面有一齿,后面也有一齿,穿到脚上,仍平平如故,与平底鞋无啥异也。后来到了宋王朝,大概金兵南下,国势殆危,木展全部运到日本传种(以目前情势看,准是如此),中国人才改穿鞋子。但在高跟方面,仍无特别贡献。顶多鞋底加上一块木板,以取其响,并用二色相杂,名之曰“错到底”,以取其绝,如此而已。其实,这种鞋子,闭起眼睛一想,恐怕实在没有啥了不起。
  清王朝的满洲人士,比较进步,在女鞋底下弄了一根柱子。问题是,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搞的,没有把那根柱子弄到脚跟底下,而竟弄到脚掌底下,和木展恰恰相反,成了脚尖脚踵两不着地的奇景。结果是高则高矣,其平照旧,除了走路怕跌倒,不得不小心一点,因而显得娇小可人外,别无其他苗头。呜呼,我们五千年传统文化,在鞋子上竟大败于洋大人,真叫人伤心落泪也。
  无论承认不承认,洋大人的穿鞋文化确确实实已把黄帝子孙征服无误,我们如果不赶紧想出别的花样,恐怕万世不得翻身。正人君子不信的话,不妨到街上䁖䁖,准教你油然而生“试看今日域中,竟是谁家鞋的天下”之感。不要说穿中国固有的“靴”和“风头鞋”啦,便是穿大陆上还流行的布帮鞋,有几个耶?即令有人大胆穿出,其土豹子之相,也将笑掉假牙。
  高跟鞋已成为不可拒抗之物,纵是义和团诸同志从坟墓里揭竿而起,都没有用。这玩艺即属舶来,自然被洋大人牵着鼻子走,洋大人鞋头尖,中国人也尖之。洋大人鞋头圆,中国人也圆之。洋大人穿五寸高者,中国人也五寸高之。洋大人在鞋上绣些珠宝,中国人无珠宝,玻璃片是有的,也挂上一串,以闪闪发光之。俗语称落后地区的老百姓为“老赶”,指夸父追日,老在屁股后赶之谓也。五千年传统文化,到女人脚上,先轰然而垮,恐怕还要气喘如牛地赶一些时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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